汽車領域廢棄物的再利用度回收不銹鋼廢料影響有哪些
1. 汽車廢棄物再利用法規
汽車廢棄物再利用法規(關于報廢汽車的再資源化法律)自20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它對氟里昂類、安全氣囊類和可吸人微型顆粒類的廢物為對象進行了限定,但沒有涉及大量用于汽車上的有關不銹鋼廢棄物再利用。
(日本)每年約有500萬輛報廢汽車。因為其中包涵有用金屬、零部件等有價值的資源,歷來都是拆卸行業和破碎行業通過交易進行流通或廢棄物再利用處理。另一方面,由于產業廢棄物最后處理場的強制規定,要求報廢汽車所產生的可吸入微型顆粒物必須嚴格控制,加之最終處理費提高,廢鐵料落價,導致廢棄物再利用系統陷進半癱瘓狀態,隨之就產生了非法拋棄等不適當的處理行為。為此,以汽車制業者為主聯合其他相關行業者進行協調,將報廢汽車廢棄物再利用有關的事項進行義務性的適當分工,確立了編制新的廢棄物再利用制度的課題。其各部門大致責任分工如下。
汽車制造業者和汽車進口業者,在自己生產的或進口的汽車報廢時,將其汽車所產生的氟里昂類(含有氟與氯的碳氫化合物類)、氣囊以及可能產生的可吸人顆粒粉塵物取出來,進行適當地廢棄物再利用;
收購業者從汽車所有者那里將報廢汽車取回,將其中含有氟與氯的碳氫化合物類轉售給回收業者或拆卸業者;
含有氟與氯的碳氫化合物類物質,由專業者適當回收后交給汽車制造業者,向汽車制造業者索取回收費用;
拆卸業者和破碎業者將報廢汽車適當地進行分類,氣囊等物2品交給汽車制造業者,向汽車制造業者索取回收費用。
汽車所有者將報廢汽車交給收購業者時,負擔廢棄物再利用費用。
2. 汽車廢棄物再利用事業概要
汽車拆卸業者,按大分類可以分為:(1)收廢料業者;(2)汽車修理業者;(3)二手車的中介者;(4)汽車廢棄物再利用業者。收廢料業者使用粉碎機進行粉碎后,將銅、鋁、鋼鐵廢料回收。因為這時產生大量的垃圾和粉碎塵埃而造成環境污染,所以這次制定了汽車廢棄物再利用法對其進行限制。收廢料業者,遇到不銹鋼廢料較多時,就單獨回收;通常是利用粉碎機進行粉碎以后,僅將非磁性奧氏體系列不銹鋼和銅、鋁分離出來,作為廢料回收。
近年來,作為環保事業,許多公司都參與到汽車廢棄物再利用行業中來。在北九州市舉辦了無粉塵破碎工藝流程的汽車廢棄物再利用展覽會。2002年2月,由西日本自動廢棄物再利用公司,吉川工業公司,三井物產公司,新日本制鐵公司、日鐵運輸公司、九州金屬產業公司等,投資1億日元的公司在每個月可以處理1000輛汽車。廢棄物再利用流程如圖8-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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